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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伟德国际VICTOR1946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更好地实现本科生培养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能力的培养: (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 (二)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 (三)设计的能力; (四)综合分析、总结提高的能力; (五)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第三条 选题原则与要求。 (一)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员工所学知识,能使员工受到全面的锻炼。 (二)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选题要突出现实性,着重分析解决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三)选题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员工的创新性得以充分发挥。 (四)选题应符合员工实际情况,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员工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锻炼员工的综合能力、自学能力、探索与钻研能力,以适应未来社会的需求。 (五)选题应具有可完成性。选题的可完成性是指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第四条 下列情况的题目不宜安排员工做毕业设计(论文): (一)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 (二)范围过于狭窄; (三)内容过于单一。 (四)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的。 第五条 课题分配原则 (一)坚持一人一题。 (二)坚持双向选择与教师分配相结合。 (三)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分配,应保证教学的基本要求,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重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教学管理科职责 (一)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政策,统一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协调教研室,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基本保证。 (三)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答辩等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四)进行公司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汇总、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工作。 (五)组织优秀论文的评选,推荐校级优秀学士论文。 第七条 公司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司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结合本公司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员工和有关人员学习相关规定。 (二)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为员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提供适当的资料、调研途径等。定期检查、指导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做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三)组织教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讨论审批后于第七学期结束前1个月向员工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四)员工选题确定后要及时报教学管理科,以便于公司学术委员会对选题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五)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时数1/4左右的时间内完成,落实选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措施等。 (六)认真组织安排好中期检查工作。 (七)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由公司主管教学领导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和答辩小组,组织员工答辩资格审查及答辩工作,提前将答辩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以便于派有关专家参加答辩旁听。 (八)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书面总结于7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 (九)按3%的比例上报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上报的优秀论文应组织员工按规定格式整理成字数在3000字左右可供发表的学术论文。 (十)员工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各公司妥善保存,保存期为3年。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送公司档案室存档。 第四章 对指导教师和员工的要求 第八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与课题有关范围内较全面的知识,教风严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员工。 (三)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不得超过10人。在员工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指导教师每周指导时间累计不少于8小时。 (四)指导教师应把指导重点放在培养员工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要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善于教书育人。 (五)指导员工进行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论文撰写、答辩等各项工作。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定期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 (六)在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上对员工提出具体要求,如员工应完成的计算机工作、查阅中外文献资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等。 (七)指导教师必须在员工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语。 (八)教师因故请假,应事先向员工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请假超过两周者,公司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 第九条 员工的要求 (一)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明确其目的和意义。 (二)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要尊重教师、团结互助、虚心学习,要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三)严格遵守公司、公司及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五)在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须有医院证明或经公司同意。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3以上者,取消员工答辩资格。 (六)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旦发现雷同、套用和抄袭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论处。 (七)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应及时将成果、资料整理好交给指导教师。获得公司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者,须将字数在3000字左右的设计说明书(论文)交到公司教学科。 第五章 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按照以下步骤组织答辩: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在答辩委员会组织领导下实施。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的要求,各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 (二)每个员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参加毕业答辩。各教研室都应公开答辩,以起到示范、交流和促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作用。 (三)员工毕业设计(论文)除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外,还应由其他教师对其进行详细评阅,写出书面意见。 (四)员工答辩时应写出书面提纲,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等。参加答辩的同学要认真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五)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对员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签字备案。 第十一条 答辩小组可从以下5个方面综合考核员工成绩: (一)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情况。 (二)员工的业务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创新能力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总体思路、内容方法、文字表达、格式规范、创新情况等)。 (四)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 (五)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及工作量大小情况。 第十二条 员工成绩由答辩委员会参照指导教师、阅卷教师的评语最终确定,并对整个专业员工成绩综合平衡(优秀率不超过20%,优良率不超过65%,不及格率一般不小于2%)。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一)累计缺勤(含病假、事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总学时1/3者; (二)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者; (三)不服从老师安排者。 第六章 质量控制与检查 第十四条 公司组织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抽查内容包括:论文题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质量、教师指导情况、员工满意程度、员工出勤情况、论文水平与质量、答辩与成绩评定情况、存在问题等。 第十五条 公司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中期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与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材料,报教学管理科;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员工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全程负责。 第十六条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与进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原则上禁止更换题目。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题目的,需由员工和指导教师同时申请,公司领导小组同意,教学副经理签字后实施,并报教学管理科备案。否则将不允许参加答辩或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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